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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德德胜学校近年来多次非法因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而引发抗议。这些补课活动涵盖了国庆节、寒暑假、青年节和儿童节等多个时段。尽管校方声称这些补课是为了提高学生成绩,但大部分学生认为补课占用了他们应有的休息时间。假期补课违反《未成年保护法》和《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补课引起了学生们的抗议,甚至演变成了一场规模相对较大的反对运动。许多学生不满学校的做法,他们采取了多种方式表达不满,包括向教育局投诉和分发传单等,但也受到了校方的干预和报复。
另外,补课导致了学生们心里压力的增加,间接导致了学生跳楼等事件的发生,在“违规开展考试”章节有详细介绍。
9月30日,校方发布通知称,初三学生须在10月5日下午回到学校参加集体补课。部分学生试图通过分发反对传单来抗议这一决定,但这一行为遭到了学校的干预。另一些人选择向教育局举报学校,希望能够改变校方的决定。然而,校方并未因此改变集体补课的决定。
10月5日,各班班主任在家长群陆续发布消息称“因疫情防控原因暂缓返校”,返校日期延后至10月7日下午。部分学生认为这是“举报成功”的表现。
在2022年暑假前,有各班主任称校方计划组织初二年级的补课活动,这一消息引起了争议,引发了大规模的反补课运动。
反补课运动中,有学生在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时分发反对补课的传单,其中有举报电话、相关法律的规定等内容。此后,部分重点班学生在宿舍内手持传单宣扬反对补课、举报学校的想法。
与此同时,一些学生选择向教育局举报学校,希望能够阻止这次补课活动的进行。
最终,由于学生强烈反对的声浪,这次暑假补课活动未能成功进行。
在2021年国庆假期,学校组织了初三学生的集体补课,原本校方仅计划为学生提供三天的假期。
遭到学生举报后,发小传单声称补课是“应家长的强烈要求而进行的”,并同时将假期增加一天,学生需要在10月4日晚上回学校。然而,学生们普遍不认可这个说法,也不认可仅有四天的国庆假期,一些学生再次向教育局举报了这一行为,称学校的做法违规。
10月4日晚,学生们被迫回校,补课将在次日如期进行。或许是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停止补课行为,10月5日早晨,学校发布通知称学生可以在当日中午12时回家,放假至10月7日。
最终学生们被得以释放回家,恢复了假期。有学生针对这次事件在网络社交媒体上发布了视频,该视频被播放了100万余次,获得了11万余人的点赞。
德胜在初三和高中部事实周六上课制度。有学生曾就此向教育局投诉,但收效甚微。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妇女可在3月8日放假半天,14周岁及以上的青年可在5月4日放假半天,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可在6月1日放假一天。但是,广东顺德德胜学校的学生无法在这些节日获得假期。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2024年12月14日,德胜学生发展部发布《手机专项管理活动通知》,其中提到:
目前有学生偷偷携带手机使用,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让学生专心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决定自下周(12月15日)起开展手机等电子产品(包含蓝牙耳机、智能手表、充电宝等)专项管理活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 检查方式:学校将不定时组织老师对各年级进行检查,每次抽查1-2班/年级,如考试一样使用金属探测仪对学生的衣服口袋、背包、柜筒、书柜等进行细致检查。
- 检查时间:检查将在不固定的时间进行以确保活动的实效性和公正性。
- 处罚措施:在此次专项管理中一旦发现学生违规携带手机,将进行严肃教育,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的行政处分。
学校再次提出明确要求:
- 请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不携带手机进入校园。
- 请家长理解并支持学校的决定,共同营造 良好的学习氛围。
- 请家长和学生共同签署本通知,以示对学校规定的认可和遵守。
我们相信,通过家校的共同努力,我们能够为孩子们提供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学习环境。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未经权力机关批准的搜查都是违法的。然而发布通知后,德胜已多次开展“手机专项管理活动”,严重侵害的学生的合法权益。多名学生和家长向教育局投诉,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在非法搜身活动中,学生无权拒绝德胜以“查手机”为目的的搜查,拒绝者会被带走谈话,最终依旧会被搜身。搜身不仅仅是侵犯了《民法典》规定的隐私权,还侵犯了《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基本权利。根据刑法,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更为严重的是,有部分老师甚至要求学生打开手机,检查微信聊天记录等个人隐私,侵犯学生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esheng Students强烈谴责德胜非法搜身的行为,并敦促德胜尽快停止非法活动。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德胜初中学段存在频繁组织考试,并进行年级排名并公布的问题,这种违规考试严重加重了学生的学习压力,甚至导致了一些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和悲剧的发生。
在初中学段,德胜会每学期组织三次考试,分别为两次“素养提升活动”(前身段考,为应付教育局而改名)和一次区统考。而教育部仅允许初中每学期组织两次考试,德胜却无视此规定。此外,学生每周日都要进行“周周清”,表面上是练习,实则为需要扫描答题卡的考试。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初三时,德胜甚至每天中午占用学生的午休时间进行“日日清”,严重挤占了学生的午饭和睡眠时间。
另外,每次考试,德胜都会公布学生的成绩和年级排名,违反了教育部关于考试等级评价的要求。虽然此行为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成绩,但同时也可能因成绩的微小变化而导致学生的压力激增。
德胜这种每周甚至每天组织考试的做法,无疑严重加剧了学生的学习压力。学生们为了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不得不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学习,而这种长期的高强度学习可能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部分学生长期承受巨大的考试压力,患上了了抑郁症、双相情绪障碍等疾病,甚至有的学生选择在校内自杀。在网络上也有关于这些事件的讨论:2022年坠楼事件、2020年跳楼事件。Desheng Students向遇难者及其家属表达深切的问候,并强烈谴责德胜不顾学生安危的行为(Desheng Students关于10月9日初一同学坠楼事件的声明)。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德胜违教育部的要求,缩短学生睡眠时间,导致学生睡眠时间严重不足,最短仅有不到7小时。
美国国家睡眠基金会建议,12-13岁儿童睡眠时间应达9小时,14-17岁睡眠时间应达8小时。然而在德胜,学生睡眠时间大致如下:
睡眠不足对身体和心理健康有多方面的影响。短期内,睡眠不足会导致情绪不稳定、易怒和焦虑等负面情绪增加。 长期睡眠不足还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增加相关,例如心脏病和中风。 此外,睡眠不足会影响认知功能,包括注意力、记忆力和决策能力。 因此,确保充足的睡眠对于维持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在学业压力已经很大的情况下,缺乏足够的睡眠会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心理健康。长期以往,睡眠不足还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健康问题,如抑郁症、焦虑症等。减少睡眠时间更是对学习成绩毫无帮助,甚至降低学习成绩。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德胜的早读在6:30-7:10开始,这导致了这导致学生们必须在六点左右起床。为了应付紧凑的时间,学生们不得不在短短半小时内完成起床、洗漱、值日、吃早餐等一系列任务。部分学生甚至选择早起,进一步压缩睡眠时间来确保不会迟到,学生甚至连如厕的时间都没有。
这种早起的现象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身心健康的漠视。许多学生选择削减自己的睡眠时间,以便完成学校规定的所有任务,甚至有些学生为了不被扣分或失去住宿资格,早晨只得匆忙吃点零食充饥。更为严重的是,长期的睡眠不足将不可避免地对学生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影响他们的免疫系统、情绪和学习效率。正是这种无视睡眠需求的管理方式,才让学生在疲惫中度过每一天,甚至形成了长期的健康隐患。
教育部明确规定,小学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20,中学不得早于8:00,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然而,广东顺德德胜学校的做法完全违背了这一规定,课程时间严重过早,给学生的生活安排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种对教育政策和学生福祉的忽视,不仅没有考虑学生的健康需求,还使得他们的学业压力进一步加剧。长此以往,学生的身心健康将面临无法估量的后果,而德胜本应负有责任来保障学生的整体发展,而非一味追求所谓的效率。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在初中学段,德胜实施重点班制度,学生会根据考试成绩,每年分出重点班学生。
表面上,分班可以让老师因材施教,提升优生的竞争力。但实际上,德胜的分班往往存在师资分配不均的问题,重点班的老师和普通班的存在差距,各种学习活动普通班也不能优先参与。
另外,重点班制度还会加剧学生心理压力,这在反补课运动中,重点班的积极参与也有所体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不应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以保障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广东顺德德胜学校内设有小卖部,但其商品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且多为不知名品牌。
小卖部利用校内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利润,高价售卖商品,尤其是学生日常必需的生活用品。
小卖部销售的商品中包含大量高盐、高糖、高脂食品,这可能对学生的身体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要求,校内不得售卖此类食品。这些食品不仅破坏学生的营养均衡,还可能增加肥胖、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风险。《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数据显示,6至17岁儿童青少年的超重肥胖率已达19%,这意味着每五名学生中约有一人超重或肥胖。
第二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德胜食堂的食品安全也担忧,食物中吃出钢丝球、头发丝、变质土豆、虫子等屡见不鲜。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学生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中出现异物或变质现象可能导致消化系统不适甚至中毒等严重后果。学校食堂作为学生在校饮食的唯一场所,绝对不能容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学生作为学校的重要一员,有权享受到安全、卫生的食品供应。食堂的食品应当满足卫生标准,确保学生的饮食健康。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频频发生,却暴露出了德胜学生权益保护的缺失。
德胜也有设置领导陪餐制度,但现在已形同虚设。食堂二楼右侧的校长陪餐记录表中几乎都是大片空白,即使有记录,也都是千篇一律的“好”字样,难免让人怀疑领导是否真的有食用学生的食物。根据教育部、市监总局、卫健委的要求,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
有学生曾向政府反应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却一度遭到学校的打击,甚至此后用其他借口处分该学生。如遇举报报复事件,请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第十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广东顺德德胜学校部分教师言行不当,频繁使用脏话辱骂学生,这不仅损害学生的心理健康,还严重侵犯了他们的人格尊严。
教育的核心在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榜样。部分教师的不当言行可能导致学生自信心受挫,降低学习兴趣,甚至对教育环境产生负面认知,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规定,教师在管理和实施教育惩戒时,不得辱骂、歧视或以侮辱性言行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学生权益,营造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然而,德胜学校部分教师的不当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准则,亟需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改。
第十二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